四川戒毒系统两干部前后被调查 ,有可能和国有资产流失有关

2020-09-27 09:53   来源: 互联网

据四川省乐山监察委员会公布的消息,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级研究员、监督员赵泽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司法部四川纪委纪检小组正在进行纪律审查,乐山监督委员会正在四川省监督委员会指定的管辖范围内进行监督调查。


据了解,这是四川省纪检监督局在一周内调查的第二名药品治疗系统官员。


此外,据四川省南充市监察委员会 9 月 21 日报道,原四川妇女研究所(以下简称四川妇女研究所)党委书记、所长朱怀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司法部四川省纪委纪检监察组正在进行纪律审查,南充市监察委员会正在四川省监察委员会指定的管辖范围内进行监督调查。


据了解,四川妇女协会下属企业之所以成为被告,是因为它们为一家房地产企业提供了贷款担保,并被要求承担数以千万计的连带责任。


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朱怀中和赵泽勇先后受到调查,可能与监管机构国有资产流失有关。据熟悉司法系统的人士透露,在担任四川妇女研究所所长期间担任四川妇女研究所所长的陈俊也在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


这两个人已经一起服役多年了


根据公开简历,赵泽勇和朱怀忠都曾在四川省绵阳新华劳教所工作。1982 年至 2008 年 3 月,赵泽勇任新华再教育研究所警察、副队长、副所长,2008 年调任大雁劳教管理学院所长。朱怀忠于 1993 年开始在新华惩教学院工作,曾任团委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机长、副主任等职务。


2001 年 6 月至 2008 年 3 月,赵泽勇任新华再教育研究所党委委员兼副主任,朱怀中于 2004 年至 2007 年任该院院长助理,2007 年至 2008 年任该所副所长。


四川省戒毒局和妇女研究所都属于四川省司法部下属单位。9 月 25 日,一位与四川司法系统关系密切的人士告诉本报,赵和朱可能参与了新华社劳动教养的 "过去"。此前,四川省妇女研究所政委陈俊也在接受调查。


2008 年,赵泽勇离开新华劳改中心,先后担任省委书记和四川省大雁劳教所主任,四川省紫阳强制隔离戒毒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等职务。自 2014 年起,赵泽勇一直担任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主任、三级警司、二级研究员,而朱怀忠则于 2011 年被调任四川省妇女强制分离戒毒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研究员、二级高级治安官。该研究所位于四川省德阳市。两人通过劳动中心离开新华再教育中心后,没有直接的工作交叉口。


一位知情人士表示:" 该报指出,2016 年有一篇关于赵泽勇在绵阳滥伐森林、开会所等事件的报道,目前仍在四川辣味社区论坛上。但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赵泽勇和朱怀中应该主要参与四川女性国有资产的流失,这在司法系统内几乎不是什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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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资本为私营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2012 年,叶思杰、罗昌华和原四川中正新元贸易有限公司向一位名叫朱元林的男子借了 1500 万英镑,原因是他们的房地产开发和资金周转的迫切需要,根据中国在线裁判员发现的几份与四川女子学院有关的司法文件。四川兴南技术制品厂和四川兴南贸易有限公司隶属于四川女子学院,他们自愿使用一座建筑面积 2991.78 平方米、估价 13463010 元人民币的商品房作为抵押担保,该商品房位于射洪县太和大道南段。




据了解,四川兴南技术制品厂原来的法定代表人是时任女子学会所长的朱怀中,四川兴南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是黄嘉,黄嘉也是该所的警官。


据判决,2012 年 12 月 14 日,朱元林、叶思杰、罗昌华在四川省妇科院政委陈俊和两家企业资产管理公司陪同下,实地考察了有担保财产,三方口头达成了贷款抵押担保协议。由于妇女用于担保抵押的商品房只有房地产证书,没有土地使用证,不能到房管局申请抵押登记,女公司将 13 份抵押商品房证书交给朱元林保管。


2013 年 1 月 15 日,借款人与借款人正式签订了 1500 万项贷款合同,其目的是建设该项目。但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未能及时付清欠款,双方签署了贷款延期协议,但延期期满后尚未偿还贷款。


2013 年 11 月 11 日,朱元林以书面形式向借款人和担保人收取。朱怀中和黄嘉均签署并盖章。


由于四川妇女协会后来也需要向该银行借款,它与朱元林协商收回了房产证,并用它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作为考虑,四川妇女协会的两家企业向朱元林发出了" 承诺书 ",表示由于四川妇女劳教中心的贷款需要,将抵押给朱元林的财产抵押给朱元林,共取得 13 份财产证书。同时,承诺将抵押贷款金额限制在 1500 万元以内,并以朱元林的名义抵押。保修期为三年。


然而,截至 2014 年 9 月 29 日,借款人仍未还清贷款,本金 1158.41 亿元,利息 996744 元。2017 年,朱元林与四川妇女协会下属企业一道,将借款人告上了法庭。


2019 年 1 月 23 日,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裁定,叶思杰、罗昌华、四川兴和汇贸易有限公司(原四川中正兴源贸易有限公司)10 天内还清朱元林 11584107 元贷款本金和 996744 元利息。四川省妇女研究所下属四川兴南贸易有限公司和四川兴南技术制品厂承担连带责任。


四川妇女研究所的两家企业对判决不满,被驳回并维持原判后,向内江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无法理解的安全理由


据了解,2017 年 4 月 24 日,首都中国人民法院受理并提起此案时,朱怀忠仍然是四川妇女研究所所长,也是四川省兴南技术制品厂的法定代表人和厂长。


在诉讼期间,很难理解四川妇女协会下属的两家企业当初提供担保的原因。


两家企业辩称,未经上级同意,担保无效,同时,两家借款人,即朱元林和叶思洁串通或欺诈性欺骗两家企业提供担保。"当原告朱元林和被告叶思洁要求他们提供担保时,两家企业明确表示,必须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原告朱元林和被告叶思洁立即表示,他们负责协调第二被告上级机关之间的关系,此后,原告朱元林向第二被告提供了" 四川省劳动教养院企业资产管理通知书 "[四川劳动改革函(2013) 第 7 号 ]。


这两家公司说,原告和被告提供的信件 "导致了对两名被告的误解,导致两名被告提供的担保违反了真正的含义"。


内容如下:"为有效整合四川兴南贸易有限公司、四川兴南技术制品厂的固定资产,加强对其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利用,四川省妇女劳动教养所应按照有关管理措施和程序,按照有关管理措施和程序,在上述两家企业的产权范围内,按照有关管理措施和程序,对有关房地产进行管理,这封信的内容是:" 为了有效地整合其下属企业:四川兴南贸易有限公司。


法院认为,作为行政机关的内部正式文件,其来源只能是发送或收到来文的行政机关,不能由行政机关以外的自然人交给有关单位。法院说:"文件来源不正常,应该有合理的怀疑,向四川省劳动教养局和上级劳动教养局核实。" 但是,这两家企业显然没有向上级主管部门确认。同时,法院认为,这封信只涉及资产管理授权,与次级安全法无关。


事实上,据知情人士透露,朱怀中去年被停职,专门负责债务追回。知情人士认为,这些资金的流动可能与赵泽勇的 "家族企业" 有关。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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